昌江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西北偏西部的昌化江畔,这里,木棉花燃烧着火红的希望,每一片风景都编织着历史的纹理,每一声江水都诉说着时光的流转。
昌化江,源自黎母山的壮阔,穿梭于五指山之间,其名字的来源可追溯至千年前设立的昌化县,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。
早在数千年前,黎族的先民们就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繁衍生息。公元前110年(西汉元封元年),这里首次在中原王朝的地图上有了记载,名为至来县,属儋耳郡管辖,治所在今昌化镇旧县村。
隋大业三年(607年),在汉至来县境内设立昌化、吉安两县,昌化县名自此始。昌化县,取“昌明”和“开化”之意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,废吉安县,将其并入昌化县。
在历史的长河中,昌化的行政建置几经变迁。1914年,昌化县因与浙江的昌化县同名,遂改名为昌江县。昌江,这一新名取自穿县而过的昌化江,同时开启了这片土地新的一页。
1949年12月,昌江县与感恩县合并,成立昌感县。1958年12月,昌感、东方、白沙3县合并,成立东方县。1961年5月,3县又分设,新置昌江县。1987年,昌江黎族自治县成立,是这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起点。
昌江,这个名字如今不仅代表着一条江、一个县,更是一个时代的见证。在这里,历史不仅仅被记住,更被赋予了新的使命。
来源: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(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)、“琼崖史志”微信公众号
编辑:林子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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